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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成人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安排的通知

2025年08月01日 10:02  (阅读:

各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贵州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成人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工作将于2025年8月25日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籍异动方式及工作流程

开放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工作在“一网一平台”办理,请按照一平台操作要求进行,并在学籍异动工作结束后,向省校邮寄各类别汇总表的签字盖章纸质档。

(一)转学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开放教育学生转学分为省际转学和省内转学。成人教育学生只能在本省体系内学习中心(教学点)之间转学。

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前向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提出申请,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学生转学前己获得的符合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记载;综合成绩合格的课程,转学后不需要重新进行课程注册,己取得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学生申请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必须同时符合转学、转专业的要求。

1.学生达到以下条件即可转学:

(1)申请转入的学院(分校)开设有相同年级的专业,且能够提供教学服务。

(2)学生须入学注册满一学期,且足额缴纳己发生的相关费用,未处在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转学。

(1)学生申请转入的学院(分校)未开设相同年级的专业,或开设相同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

(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学生。

3.工作流程

开放教育学生省内转学及成人教育学生转学:

(1)学生自行向意向转入学院(分校)、学习中心(教学点)确认其具有接收条件,并确定转学后的教学点及班级。

(2)学生向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提交《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省内转学审批表》或《贵州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生转学审批表》(5份)及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档及电子档扫描件)。

(3)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审批通过后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学生的转学材料邮寄至转出学院(分校):报名登记表(1份)和审批表(5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转出学院(分校)审批通过后,须在转学审批表(5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将学生的转学材料一并邮寄至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

(5)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审批通过后在转学审批表(5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将学生的转学材料一并邮寄至转入学院(分校),其中,学生的报名登记表由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留存。

(6)转入学院(分校)审批通过后在转学审批表(5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将转学审批表(完整审批版)扫描传给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转出学院(分校)、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

(7)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的,转入学院(分校)审批完后将转学审批表扫描图片、转学汇总表扫描图片和电子版、身份证扫描图片以及纸质转学材料(各一份)邮寄至省校办理。

(8)开放教育学生转学的,还需由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在一平台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省内转学申请(附上学生省内转学审批表(完整审批盖章版)扫描图片、学生身份证扫描图片、报名登记表扫描图片),其后转出学院(分校)、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转入学院(分校)、省校逐层在一平台审批通过后完成学生转学。可以通过一平台中“审批环节”版块显示的内容知晓当前审批流程到达的具体节点。

开放教育学生省际转学:

(1)学生向转入学院(分校)、学习中心(教学点)确认其具有接收条件,并确定转学后的学习中心(教学点)及班级。

(2)学生向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提交《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审批通过后在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将学生省际转学材料一并邮寄至转出学院(分校):审批表(5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

(4)转出学院(分校)审批通过后,将学生省际转学材料一并邮寄至转出省校学籍科。

(5)转出省校审批通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学生省际转学材料一并邮寄至学生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

(6)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审批通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省际转学材料一并邮寄至转入学院(分校),学生的报名登记表(1份)由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自行留存。

(7)转入学院(分校)审批通过后,将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邮寄至转入省校学籍科。

(8)转入省校审批通过后在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将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扫描后反馈至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

(9)转出学习中心(教学点)在一平台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省际转学申请(附上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扫描图片(完整审批盖章版)、身份证扫描图片、报名登记表扫描图片),其后转出学院(分校)、转出省校、转入学习中心(教学点)、转入学院(分校)、转入省校逐层在一平台审批。

(10)转入省校在一平台审批通过学生省际转学申请后,在一平台导出学生省际转学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扫描图片、身份证扫描图片一并在一平台提交上报国开总部,总部审批通过后完成学生省际转学。

(11)建议省际转学学生在转学前把学信网学历照片采集完成,以免转学后学信网学历照片采集出现问题。

(二)转专业

学生因工作变动或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方可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己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转专业:(1)学院(分校)未开设与学生同一年级、同一学生类别、学历层次和规格的专业,或开设相应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2)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开放教育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3份),学习中心(教学点)审批通过后在转专业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在一平台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及印证材料(转专业审批表扫描图片),学院(分校)、省校在一平台逐层审批后完成。

成人教育学生填写《贵州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分校)收到学生转专业材料后,将转专业审批表扫描图片、转专业汇总表扫描图片和电子版、身份证扫描图片以及纸质转专业材料(各一份)邮寄省校审批处理。

(三)自愿退学

开放教育学生可向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提出自愿退学申请,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需亲笔签名、盖手印)并和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档交予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学习中心(教学点)初审通过后在退学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其后在一平台教务系统中提交学生退学申请(附上退学申请表扫描图片、学生身份证扫描图片),学院(分校)、省校、国开总部逐层审批后即完成退学。退学可在开学期间可持续办理,学生退学后将不再恢复学籍。

自愿退学的学生可重新报读国家开放大学,被录取后,已获得的学分,可按国开大和省开大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或学分替换。

成人教育学生填写《贵州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学院(分校)收到学生退学材料后,将退学申请表扫描图片、退学汇总表扫描图片及电子版、身份证扫描图片以及纸质退学材料(各一份)邮寄至省校审批处理。学生退学后,学籍即告终止。

(四)开放教育学生在籍转未注册及未注册转在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异动管理办法,开放教育学生不再办理休学,未报到学生由学习中心(教学点)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在籍转未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在一平台申请“在籍转未注册”(申请表扫描图片做附件),处理成功后学生学籍状态由“在籍”变更为“未注册”。学生办理“未注册”后,时间仍计算在八年学籍有效期内。

“未注册”状态的学生正常报到后,学习中心(教学点)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未注册转在籍申请表》(签字盖章),在一平台申请“未注册转在籍”(申请表扫描图片做附件),处理成功后学生学籍状态由“未注册”变更为“在籍”。

(五)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休学及复学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可向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提交休学、复学申请书(需学生亲笔签名并盖手印)申请休学、复学。学习中心(教学点)审批通过后填写《贵州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生休学申请表》或《贵州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复学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提交学院(分校)。学院(分校)审批通过后加盖公章并邮寄至省校审批处理。学生休学后,休学时间仍计算在八年学籍有效期内。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请各学习中心于2025年9月8日前完成开放教育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于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

注意提交的印证材料要与学籍异动学生相对应,材料的签字盖章要完整。

三、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0851-86833462

电子邮箱:437467@qq.com

快递收件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贵州开放大学 张晓杰:13985048118

贵州开放大学

开放教育学院

2025年8月1日

供稿:张晓杰

一审:吴雨露

二审:蔡成程

三审: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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